教育兒童首先要教育自己。
「教育」二字,如沒有「育」在背後支持,這孩子是「教」不了的!「育」是靠家長,「教」是靠老師。家長可當老師,但老師當不了家長。我們明白自身角色對教育起的重要性,可惜卻實踐不了。人們也明白個別教育的重要,即一對一教育對幼教來說十分重要。尤其在幼兒期,孩子需要長時間來建構「自己」,即「我之根本」。但人們卻在不知情或繁忙的情況下把僅僅兩歲幼兒去接受集體教育,令孩子的「我」還未建立之前,便要面對超其負荷的複雜環境狀態,使其人格發展扭曲,早期需發展「多面人」去配合,是提早拔苗的副作用。
香港很多兩歲托育班(nursery)的師生比例是1:14,但教育先進國家的比例為1:4/1:6,還要視乎老師經驗。前者的比例沒有考慮老師經驗的重要性,如果一位剛入職的老師要面對十多個孩子,實在難以應付。這「驚人」的兩歲「教育」比例肯定會震驚國際教育界。為了生意做幼教已是道德出問題,可惜,很多是為了交租而「超收」!這是香港自身地產主導經濟問題!
成人的無知(不願學習)、自大(沒謙卑)、自私(只顧自己、不理社會)、短視(沒考慮發展出的深遠影響),急進(只要成果,不給過程)等的人格素質間接影響著教育的深遠發展。「教」好孩子必須讓「育」先走,令孩子先「正常化」,學術的「教」便可放心給老師。家長需參與教育的育,來讓老師去教才是正道!現在是一起「教」,沒人「育」,令孩子人格不能成熟之因。
若家長願意接受教育,這是國家、人民之福。國家應重視「天賦角色」的教育來昇華國民素質,共同引領國民發展!
瑪麗亞‧蒙特梭利說:「科學不僅認為終生接受教育是必要的,而事實也證明,終身接受教育可使人類成功。」
注:「」是中文的引號,用於在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、成語、格言、詩詞、音譯詞及特定稱謂等,也用於表示強調。如今我們常用的引號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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