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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 / 被動

主動 VS 被動


在人類學論述中,「兒童」作為一種「能動體」的理論概念,強調兒童以主體性的觀念去詮釋兒童本身的經驗、互動、知覺、社會歷程。不因為兒童對成人在社會、生物與情緒上的依附性,就把兒童視為是被動接收者。兒童是主動、動態的行動體,他們其實有能力抵抗或重整成人對他們有誤解的詮釋,只可惜善於語言及文字的成人們只顧紙上談兵的理論,卻忽視了觀察技巧,荒廢了敏銳感受動物性行為的能力特質。


1. 親身經歷才能理解


若根據人類學對兒童的詮釋來看教育方式的話,我們應該把孩子當作主體,其動態可實現本身的經驗經歷、與人及物的互動、知覺感受、及日常社會生活的歷程,以此來體驗和體現「人」!但是,如果我們的教育只用文字或語言的話,孩子就只可以用看或聽的間接方法來「學」,這樣真的能「學」到嗎?能「體驗」到嗎?能「體現」到嗎?能產生「感受」嗎?除非之前他能經歷過,能獲得第一手經驗,否則難以瞭解、理解、明白。


2動作行為架構自我


幼兒的經驗少,體驗少;所以他們要採取主動的動作行為來「學」做人 ,以架構出自我!這真是最聰明不過的方法了!孩子也希望融入我們成人善於用語言的「人類」生活之中,他們懂得爭取時間來希望有所「作為」,就可以快些明白我們的世界,所以他們積極主動地「工作」來體驗「人」(經驗主義哲學),而儘量避免自己成為被動的接受者。他們難以用客體的身體去理解,那幼稚教育是否應該根據豐富的活動來給兒童經歷及實踐呢?對!可惜我們的成人以為,幼稚教育「應該」要像成人的「學習法」一樣,用靜態文字 (符號代替體系) 來學習才能稱為「教育」,這是典型的「成人中心主義」。再這樣下去的話,我們的未來人將會更被動了!



注:「」是中文的引號,用於在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、成語、格言、詩詞、音譯詞及特定稱謂等,也用於表示強調。如今我們常用的引號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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