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
「尊重自己、尊重別人、尊重環境」是全球蒙特梭利學校的校規,覆蓋了嬰幼稚教育至大學教育,更是進入社會時對人處事的普世價值與態度。這三層尊重,就是維持社會穩定的法律最本源的態度。
身為群居智慧的文明人類,道德的和平相處之道應該出現在一切知識教育之先。我們是屬於群居的,就應該懂得與人相處的態度及技巧。人與人交往的群居生活,我們必須懂得及學會,這是減少及預防社會問題出現。是時候回歸「和平」學科的課了!
其實「道德」與「和平」不應屬於學校的,而是應該在生活中。
嬰幼兒不被尊重在社會上時有發生,蒙特梭利形容孩子像是在社會上「被遺忘的公民」。作為嬰幼兒老師,應該保障孩子的「安全感覺」發展。安全感除了生理上的安全,還有心理上的安全。越小的孩子,越應重視這對人類發展非常重要的人格關鍵需要。不尊重,就是不重視。從小活在恐懼、不安、疑惑,容易產生不必要的妄想,導致焦慮及懷疑心理,形成對「陰謀」的興趣。
成人需要尊重孩子發展的需要,作出負責任的行為,公平對待還沒有獨自生存能力的幼小孩子。孩子身心能夠發展出安全感,日後都會用尊重回饋成人、回饋社會。「安全」不只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石,更是人類正向發展的必須。
「尊重」一詞的意義甚廣:
· 不是劃清界線 :不是孩子歸孩子,成人歸成人,兩者各不相干
· 不是單單保障發展:成人更需要持續學習,確保家人發展,繼而完成家庭發展的任務
· 不是自我絕對的自由:摒棄自我為中心的自私態度,應持有公德的大愛
· 是相知,是認識對方:互相理解、互相學習、互相包容、互相遷就
· 是相惜,珍惜與對方的關係:飲水思源、尊師重道、慶倖相識、互相交流
· 是對生命的信任:相信性本善
· 是從經驗而來:爭取學習前人的經驗,不完全倚賴書本及陌生者的言行,親身經歷的寶貴經驗更需要重視
· 不剝奪自尊:無視別人的感受,讓別人難堪
先讓自己能夠:
· 瞭解孩子、又能開解
· 向人道歉、又能道謝
· 知錯認錯、又能改錯
· 體貼別人、又能體諒
· 接受不同、又能順受
· 包容寬容、不會縱容
· 做到支持、不是支配
· 關心慰問、避免質問
· 互相傾訴、排除控訴
· 永記難忘、不易遺忘
注:「」是中文的引號,用於在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、成語、格言、詩詞、音譯詞及特定稱謂等,也用於表示強調。如今我們常用的引號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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